收到學姊轉寄來的一封信,

原本想依樣用轉寄的方式分享,

既然「挫冰怡家」冰麻當做資料庫在用,

不如就放在部落格上留著回味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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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有很多轉寄信的內容都很值得分享,

但是,

[轉寄]跟[發布在部落格]上有不同的法律效果~!

如果原始文章的創作人已註明[歡迎引用或轉載],

只要找到原出處就可以自行[發布]在部落格上,

可是,若是涉及著作權的文章或影片,

就不便自行[發布]在自己的部落格上,

可以[轉寄]

因轉寄的對象是[特定人]˙˙˙

有點囉嗦~!

因為米拔跟學姊是目前唯二會轉寄好文分享給冰麻的朋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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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標題不知道會不會有人已經知道了?

我用關鍵字搜尋,

因為學姊寄來的信無法顯示相片,

所以想說進一步找找看相關的資料,

畢竟,

多一份求證也比較安心嘛~!呵~!

 

剛好就讓我找到[官方網站]囉!

http://www.fightertsai.com/

詳細的內容大家可以進去了解!

 

摘要如下:

蔡榮釗(發音:ㄓㄠ)


手機:0926-080-123


服務時間:早上7點~晚上7點(晚上回家陪媽媽,前陣子跌倒不放心)


服務區域:台北縣市(長途因無法久坐,身體無法負荷)


如果可以 前一天預約方便安排時間,至少提早兩個小時前預約



(蔡大哥靦賟樂觀的微笑,旁邊特製的杯架放著他一天的水,他不敢多喝因為上廁所不方便)

(如果不知道他的故事,從後面沒注意看,蔡大哥就像一般計程車駕駛)

(蔡大哥的寶貝愛車,照顧得很讚!)

(蔡大哥的車內,非常乾淨整齊)

(看不出特殊的計程車執業登記證)


(民國97年9月11日拾獲現金100交警的拾獲物收據)

Posted by dito1228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59)